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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(2014年版)》2015年第5号公告

来源:国家发改委   发表时间:2015-02-09 17:21:00

【发布单位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环境保护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
【发布文号】2015年第5号
【发布日期】2015.2.9

根据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51号)规定,经国务院批准,现公布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(2014年版)》,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。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(第一批)》同时废止。

附件: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(2014年版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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